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2年12月23日(星期五)以书面或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12月27日(星期二)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7人,实际出席董事会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由李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票回避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2年12月27日为预留授予日,以15.39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7名激励对象授予
24.808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票回避鉴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与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之新增股份1,469,140股已完成归属并上市流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经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上述变更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