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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禾材料:关于润禾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28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润禾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300727 证券简称:润禾材料

2、债券代码:123152 债券简称:润禾转债

3、转股价格:29.27元/股

4、转股时间:2023年1月30日至2028年7月20日

5、根据《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票自2022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28日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24.88元/股),预计后续将可能触发“润禾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01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292.3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

为人民币29,235.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29,235.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同意,公司29,235.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8月11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润禾转债”,债券代码“123152”。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7月21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3年1月30日至2028年7月20日止。目前,公司可转债“润禾转债”尚未进入转股期。

注:原定转股起始日2023年1月27日为法定节假日,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即为2023年1月30日。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9.27元/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未发生变化。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自2022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28日,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24.88元/股)。预计后续将可能触发“润禾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拟于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同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若公司未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时召开董事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润禾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2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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