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2-074证券代码:873665 证券简称:科强股份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2022年12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十四条 公司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时,应当指派董事会秘书或者本细则第十三条规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负责与北交所联系,办理信息披露与股权管理事务。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保证董事会秘书在任职期间按要求参加北交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细则所称“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
第十七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若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会秘书的职责作出不同规定的,适用新的相关规定,并及时修改本细则。
第十八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拟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于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
第十九条 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改。
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