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2-066证券代码:873665 证券简称:科强股份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2022年12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会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听取责任人的意见,保障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第二十条 公司对以前年度已经公布的年度财务报告进行更正。需要聘请符合《证券法》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更正后的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
第二十一条 对前期已公开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中财务信息存在差错进行更正的信息披露,应遵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的结果纳入公司对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指标。
第二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对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认定及处罚的决议以临时公告的形式对外披露。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季度报告、半年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有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相悖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办理。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
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