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2-064证券代码:873665 证券简称:科强股份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2022年12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五章 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第十八条 公司财务部门应当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出具自查报告,并在披露年度报告及中期报告时一并披露。保荐机构每年就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一次现场核查,出具核查报告,并在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一并披露。
公司董事会应当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并在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一并披露。公司应当全力配合专项审计工作,并承担必要的审计费用。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