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2-059证券代码:873665证券简称:科强股份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承诺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2022年12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公司或者投资者利益发表意见。
第七条 公司被收购时,如原实际控制人承诺的相关事项未履行完毕,相关承诺义务应予以履行或由收购人予以承接,相关事项应当在收购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予以披露。第八条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发生或正在履行中的承诺事项及进展情况。
第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江苏科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