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意见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采取谨慎的态度适当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因不当变更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能够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因此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延期。
独立董事:许敏、叶建芳、孙林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