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0866 证券简称:绿亨科技 公告编号:2022-166
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等方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同一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月13日14:30-16: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3年1月12日15:00—2023年1月13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
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870866 | 绿亨科技 | 2023年1月9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相关律师。
(七)会议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高里掌路1号院4号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等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48)。
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依据《公司章程》和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参照行业内其他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综合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将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6万元/年(含税)调增为7.2万元/年(含税)。本标准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按月发放。
审议《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已完成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工作,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等均发生变更。同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
为确保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办理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并修改公司章程的一切相关事宜。该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152)。
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股东大会制度》(公告编号:
2022-153)。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董事会制度》(公告编号:2022-154)。
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编号:
2022-155)。
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告编号:
2022-156)。
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编号:
2022-157)。
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
2022-158)。
审议《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承诺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承诺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2-159)。
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三);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由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由自然人股东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及加盖法人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3年1月13日14:00-14:3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高里掌路1号院4号楼大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莹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里掌路1号院4号楼联系电话:010-82470383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费用、食宿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