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新科技”或“公司”)持续督导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航新科技进行了2022年度持续督导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人员
国泰君安指派航新科技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陈海庭先生负责本次培训工作。陈海庭先生为国泰君安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具备证券从业资格,拥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从业经验。
二、培训对象
在本次培训中,航新科技接受培训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三、培训时间
本次培训工作于2022年12月15日通过腾讯会议在线授课的方式实施。
四、培训内容
国泰君安向本次培训的对象提供了培训材料,重点介绍了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股份买卖、内幕信息、募集资金管理等方面的相关规定,介绍了上市公司违规处罚规定及案例,强化培训对象的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
五、培训效果
公司及培训对象能够按照规定积极参与、配合国泰君安的持续督导工作。本次培训加强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明晰了自身的职权、义务与法律责任,增强了公司及上述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谢良宁 陈海庭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