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对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方法的公告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招商公路”)于2022年12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对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方法的议案》,同意自2022年12月22日起对持有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杭甬高速”)股份的会计核算方法由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变更为长期股权投资,并以权益法确认损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的原因
截至2022年12月,招商公路累计持有沪杭甬高速H股约26,371万股,持股比例占其总股本的6.072%。沪杭甬高速于2022年12月22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选举招商公路董事、总经理杨旭东先生为沪杭甬高速非执行董事。招商公路派出董事的到任,将进一步加强双方战略合作,并对其形成重大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应作为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公司将持有沪杭甬高速股份的会计核算方法由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变更为长期股权投资,并以权益法确认损益。本次变更符合财政部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本次会计核算方法变更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会计核算方法变更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影响,尚需根据沪杭甬高速审计报告对其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获得对公司财务数据
的具体影响。目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和对沪杭甬高速经营情况初步判断,预计会计核算方法变更将对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核算方法变更的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对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方法的议案》,同意自2022年12月22日起将持有沪杭甬高速股份的会计核算方法由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变更为长期股权投资,并以权益法确认损益。
四、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持有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会计核算方法由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变更为长期股权投资,并以权益法确认损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变更对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方法。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及《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自2022年12月22日起将持有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会计核算方法由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变更为长期股权投资,并以权益法确认损益,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对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会计核算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招商公路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招商公路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招商公路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