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审慎、认真的研究,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子公司广西宁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次增资符合公司的战略布局和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遵循自愿、公开、诚信的原则,不影响公司对其控制权,没有影响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现有资产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子公司广西宁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梁丽娟 李春彦 孙敦圣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