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12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文颖先生主持, 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全体到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子公司股权质押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及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以子公司江苏美特森切削工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特森”)100%的股权作为质押,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并购贷款6920万元,用于支付公司收购美特森的部分股权转让款。本次拟申请的并购贷款期限不超过5年。同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方鸿先生无偿为本次并购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终贷款额度与期限等具体事项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此外,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办理本次并购贷款,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6920万元,具体已申请授信及拟申请增加授信额度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 公司已审批综合授信额度申请(万元)(见注1) | 本次拟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万元) | 新增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万元)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20,000 | 6,920 | 26,920 |
注1:已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批通过。
上述拟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本次融资业务,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
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新增授信额度、并购贷款额度内的与信贷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上述新增综合授信及贷款业务的相关手续。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笔贷款履行完毕之日止。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关于以子公司股权质押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及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