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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嘉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28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12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鸿先生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部分公司高管和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子公司股权质押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及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以子公司江苏美特森切削工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特森”)100%的股权作为质押,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并购贷款6920万元,用于支付公司收购美特森的部分股权转让款。本次拟申请的并购贷款期限不超过5年。同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方鸿先生无偿为本次并购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终贷款额度与期限等具体事项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此外,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办理本次并购贷款,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6920万元,具体已申请授信及拟申请增加授信额度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公司已审批综合授信额度申请(万元)(见注1)本次拟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万元)新增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万元)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20,0006,92026,920

注1:已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批通过。

上述拟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本次融资业务,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

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新增授信额度、并购贷款额度内的与信贷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上述新增综合授信及贷款业务的相关手续。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笔贷款履行完毕之日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关于以子公司股权质押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及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美特森股权收购款资金来源的议案》

为推进锯切业务“双五十”发展战略,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1,534.23万元收购宋江华和肖建民持有的美特森100%的股权。2022年10月14日,美特森已在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持有美特森100%股权。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并购贷款6920万元,用于支付公司收购美特森的部分股权转让款。因此公司拟将美特森股权收购款的资金来源由使用自有资金调整为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除此之外,本次股权收购的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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