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以电话及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2年12月26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房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等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与关联方启迪集群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集群”)共同投资在北京市设立合资公司,系为推进公司新能源产业转型的战略布局,同时实现新能源相关技术的科技成果转化而发生的,有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在审议本次项议案时,关联监事房祎先生回避了表决。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