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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安达: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28

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2023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偿债能力良好,本次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5.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2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3.5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本次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建军郭雪青吴萃柿

时间:2022年12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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