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463号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4日,你公司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显示,公司副董事长王石山、独立董事周茂清对《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投出反对票,副董事长王石山对《关于补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投出反对票。我部对
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说明以下事项。
1.请结合刘长勇的背景、履历说明其任职资格是否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说明其是否具备履行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所必需的技能、素养。
2.请结合该议案的提案、审议、表决过程等方面说明该议案是否已充分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相关表决是否有效,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你公司章程的规定。
3.请说明你公司董事会对于公司日常经营、财务决策是否存
在重大矛盾或分歧,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及可能产生的影响,并予以必要风险提示。
4.其他你公司认为应当说明的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作出书面说明,请律师核查上述问题并发表明确意见,在2023年 1月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