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2月2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年12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莫文伟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接受劳务,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及资金存贷、开票、贴现等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633,524.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在北交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关于预计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6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于清教先生、邓路先生、郑洪河先生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莫文伟、邵敏、张涛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招商银行绵阳分行申请授信及融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同意向招商银行绵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及融资不超过10,000万元;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等,授信期限一年,具体授信品种、额度、贷款期限、利率等以银行授信批复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1月1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