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3日将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书面的方式送达与会人员,2022年12月27日在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周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并举手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超额利润分享方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超额利润分享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