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经审阅公司提供的候选人简历等资料,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江宇先生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江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
陈金龙 涂书田 李肇兴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