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12月2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2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次会议应当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名单如下:
陈凌旭、许光汀、叶宏、陈丽芳、陈强、王辉、刘宁、郑守光、温步瀛。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关于向霍童镇文湖村捐赠帮扶资金的议案》;
为支持乡村振兴,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董事会同意向蕉
城区霍童镇文湖村捐赠资金20万元,用于支持该村建设宁德市家风家训廉政教育基地。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