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健全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制定了《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次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水平,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本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以及外籍员工。
四、考核机构及职责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具体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公司内审部门监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 对应考核年度 | 营业收入(A) | |
目标值(Am) | 触发值(An) | ||
第一个行权期 | 2023年 | 2023年营业收入金额不低于8亿元; | 2023年营业收入金额不低于7.2亿元; |
第二个行权期 | 2024年 | 2024年营业收入金额不低于12亿元; | 2024年营业收入金额不低于9.6亿元; |
第三个行权期 | 2025年 | 2025年营业收入金额不低于18亿元。 | 2025年营业收入金额不低于14.4亿元。 |
若预留的股票期权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含披露日)授予,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一致;若预留的股票期权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不含披露日)授予,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行权期 | 对应考核年度 | 营业收入(A) | |
目标值(Am) | 触发值(An) | ||
第一个行权期 | 2024年 | 2024年营业收入金额不低于12亿元; | 2024年营业收入金额不低于9.6亿元; |
第二个行权期 | 2025年 | 2025年营业收入金额不低于18亿元。 | 2025年营业收入金额不低于14.4亿元。 |
按照以上业绩目标,各期行权比例与考核期考核指标完成率相挂钩,具体挂钩方式如下:
考核指标 | 业绩指标完成情况 |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 |
营业收入(A) | A≥Am | X=100% |
An≤A<Am | X=A/Am*100% | |
A<An | X=0% |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所载的营业收入。
2、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计算结果将向下取整至百分比个位数。
3、上述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股票期权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行权,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公司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对其进行打分,激励对象依照个人绩效考核得分确定其个人层面行权的比例。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的前提下,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行权比例:
个人考核结果 | 95分及以上 | 60分(含)至95分(不含) | 60分以下 |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 100% | 考核评分对应比例 | 0 |
注:1、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考核评分即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要求的年度考核评分。
2、考核评分对应比例,即按照考核得分确定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例如90分即为90%。考核评分非整数的,按照百分比个位数四舍五入取整确认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例如90.8分即为91%。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期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当期计划行权额度×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层面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因个人考核当期不能行权或不能完全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如公司发行股票(含优先股)或可转债等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而须履行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其个人所获股票期权的行权,除满足上述行权条件外,还需满足公司制定并执行的填补回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的条件。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一)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每期股票期权行权的前一会计年度。
(二)考核次数
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年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八、考核结果反馈及应用
(一)被考核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在考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被考核者通知考核结果。
(二)如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通知的10个工作日内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对考核结果进行修正。
(三)考核结果作为股票期权行权的依据。
九、考核结果归档
(一)考核结束后,人力资源管理中心须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档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案保存。
(二)为保证绩效记录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记录,须当事人签字确认。
(三)绩效考核记录保存5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文件与记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有权销毁。
十、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二)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三)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本次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