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阳电路”)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孙文兵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寻乌县圣高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高盈”,两者合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前,孙文兵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圣高盈合计持有公司20,081,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24432%;本次权益变动后,孙文兵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圣高盈合计持有公司14,93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99997%;本次权益变动后孙文兵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圣高盈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因为公司股权激励实施、可转债转股,公司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导致持股比例下降。综上,上述权益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减至5.00%以下。具体情况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本增加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1)2020年6月15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司股本增加2,112,900股,其中因激励对象离职已回购注销213,620股;2022年10月27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司股本增加4,129,000股。上述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公司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981号”核准,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673.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7,300.00万元。经深交所同意,公司6.73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1年1月5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明电转债”,债券代码“123087”。
明电转债自2021年6月21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截至2022年12月26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经转换为公司股份的数量为15,567,424股,公司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日期 | 减持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
孙文兵 | 集中竞价 | 2021年3月11日至2022年11月1日 | 2,820,000 | 0.94379% |
圣高盈 | 集中竞价 | 2021年3月11日至2022年12月26日 | 2,321,550 | 0.77697% |
注:表格中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按公司现有总股本298,795,704股为计算基数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孙文兵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变化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占比 | 持股数量(股) | 占比 | |
圣高盈 | 12,993,750 | 4.68750% | 10,672,200 | 3.57174% |
孙文兵 | 7,087,500 | 2.55682% | 4,267,500 | 1.42823% |
合计 | 20,081,250 | 7.24432% | 14,939,700 | 4.99997% |
注:以上表格中本次权益变动前的股份持股比例按权益变动前公司的总股本277,200,000股为计算基数,本次权益变动后的股份持股比例按公司现有总股本298,795,704股为计算基数。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孙文兵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寻乌县圣高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