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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瀚讯: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26

证券代码:300762 证券简称:上海瀚讯 公告编号:2022-078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2月26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2月26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金钟路999号4幢6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卜智勇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94,870,2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28,014,412 股的 31.0296 %。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32,837,0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287 %。

(二) 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16,843,3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6052 %。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三) 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78,026,9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244 %。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32,837,0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287 %。

(四) 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表决情况:同意194,820,3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4%;反对8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弃权4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1%。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2,787,2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482%;反对8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26%;弃权4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492%。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94,820,3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4%;反对8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4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1%。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2,787,2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482%;反对8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26%;弃权4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492%。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94,820,3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4%;反对8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4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2,787,2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482%;反对8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26%;弃权4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492%。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94,820,3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4%;反对8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4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2,787,2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482%;反对8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26%;弃权4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492%。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94,820,3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4%;反对8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4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2,787,2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482%;反对8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026%;弃权4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492%。

(六)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卜智勇先生、赵宇先生、熊梓桐女士、张学军先生、姜世明先生、胡世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上述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起算。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6.01、审议通过了《选举卜智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19,826,691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49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83,34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853%。

议案6.02、审议通过了《选举赵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19,826,691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49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83,34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853%。

议案6.03、审议通过了《选举熊梓桐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19,826,691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49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83,34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853%。

议案6.04、审议通过了《选举张学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同意119,826,691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4905%。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83,34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853%。

议案6.05、审议通过了《选举姜世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同意119,826,691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49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83,34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853%。

议案6.06、审议通过了《选举胡世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19,826,691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49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83,34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853%。

(七)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宋铁成先生、邵军女士、李学尧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起算。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7.01、审议通过了《选举宋铁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19,826,688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49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83,34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853%。

议案7.02、审议通过了《选举邵军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19,826,688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49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83,34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9.0853%。

议案7.03、审议通过了《选举李学尧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同意119,826,688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4905%。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83,34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853%。

(八)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李默颖先生、叶斌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大会推选的职工监事吴辉女士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上述监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起算。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8.01、审议通过了《选举李默颖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119,826,687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49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83,34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853%。

议案8.02、审议通过了《选举叶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119,826,687 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49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83,340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853%。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王雪涛、俞磊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

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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