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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阳股份:关于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27

证券代码:002242 证券简称:九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2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2月26日(星期一)下午15:00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2月2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下沙银海街760号 杭州公司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19日(星期一)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韩润女士。

8、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0名,代表股份424,732,8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6649%。

1、现场会议情况

投票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1名,代表股份384,523,7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3952%。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9名,代表股份40,209,0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698%。

3、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9名,代表股份40,209,0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69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了股东大会通知列明的全部议案。公司已回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就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议案,对中小股东的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各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下三名非独立董事的选举需分别进行了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1.01、选举杨宁宁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24,231,5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20%;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9,707,8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34%。

1.02、选举韩润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24,701,4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6%;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0,177,6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19%。

1.03、选举姜广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24,702,7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9%;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0,178,9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1%。

2、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下三名独立董事的选举需分别进行了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2.01、选举韩世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24,702,7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9%;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0,178,9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1%。

2.02、选举刘红霞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24,702,7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9%;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0,178,9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1%。

2.03、选举邬爱其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24,702,74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9%;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0,178,9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1%。

3、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以下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分别进行了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3.01、选举朱宏韬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406,507,0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089%;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1,983,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4.6725%。

3.02、选举朱泽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406,286,2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6569%;表决结果为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1,762,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4.1233%。

4、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4,732,8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0,209,0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4,732,8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0,209,0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李晗律师、潘雨晨律师以视频会议方式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九阳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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