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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电源: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26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2月26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2月26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822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东大会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朱保义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7人,代表公司有表

决权的股份334,679,5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971%。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8人,所持股份194,466,8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2.485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39人,代表股份140,212,75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2120%;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共40人,代表股份140,968,0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6.318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逐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部分固定资产暨处置募投项目相关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34,632,3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9%;反对47,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40,920,8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5%;反对47,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3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经营范围、增加董事会席位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34,661,8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7%;反对17,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40,950,3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4%;反对1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34,511,0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7%;反对168,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40,799,5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05%;反对16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9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沈璐律师、高佳程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2年12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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