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20日通知全体监事。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和书面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10.00元/股调整为9.88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情形。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3)公司本次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2 年12月26日,并同意以9.8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41名激励对象授予201.50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