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2月20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监事。
(三)会议时间:2022年12月26日10:00
会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2706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4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4名。
(五)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应海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体现会计谨慎性原则,使资产折旧年限与资产使用寿命更加接近,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出具了审核报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