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揭阳港惠来沿海港区
南海作业区通用码头工程实施方案及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调整揭阳港惠来沿海港区南海作业区通用码头工程(以下简称“揭阳南海通用码头工程”、“该工程”)的实施方案及投资,对码头主体工程进行整体实施建设,整体建设1个7万吨级通用泊位和3个5万吨级多用途泊位及相应配套设施,工程投资估算由原24.1亿元调整为24.89亿元。
? 调整后,揭阳南海通用码头工程和揭阳港惠来沿海港区南海作业区液体散货码头工程(以下简称“揭阳南海液体散货码头工程”)两个项目工程投资估算由原29.3亿元调整为约30亿元。
? 项目资本金仍按照总投资的30%,合资公司揭阳市大南海港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拟由6.09亿元调整为9亿元,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港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航投资”)出资额由3.3495亿元调整为4.95亿元,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仍采用分期缴纳的方式。
? 风险提示:该工程尚需相关政府部门审批通过,存在不确定性。
一、投资建设揭阳南海通用码头工程概述
2020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合资建设经营揭阳港惠来港区南海作业区通用码头(一期)工程和液体散货码头工程》的议案,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港航投资与揭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揭阳投控集团”)、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四航局”)共同成立合资公司投资建设经营揭阳港惠来沿海港区南海作业区通用码头
(一期)工程和液体散货码头工程。
按照上述议案,揭阳南海通用码头工程整体建设规模为1个7万吨级通用泊位和3个5万吨级多用途泊位(水工结构按10万吨级船设计和建设),工程投资估算为24.1亿元,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建设1个7万吨级通用泊位和1个5万吨级多用途泊位,一期建设投资估算15.1亿元。南海液体散货码头工程拟建设1个5万吨级液体化工泊位,工程建设投资估算5.2亿元。揭阳港惠来沿海港区南海作业区通用码头(一期)工程和液体散货码头工程建设总投资约20.3亿元。项目资本金按总投资的30%即6.09亿元,其中港航投资以货币出资33,495万元,出资比例为55%,注册资本按照项目实施进度采取分期缴纳方式缴纳。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资建设经营揭阳港惠来沿海港区南海作业区通用码头(一期)工程和液体散货码头工程项目的公告》(2020-061号)。
二、调整揭阳南海通用码头工程实施方案及投资的有关情况
为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广东省推进“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协调发展等战略的发展机遇,进一步拓展空间布局,完善物流网络,做强做大港口主业,公司拟调整揭阳南海通用码头工程实施方案及投资,对码头主体工程进行整体实施建设,整体建设1个7万吨级通用泊位和3个5万吨级多用途泊位及相应配套设施,工程投资估算调整为24.89亿元。
揭阳南海通用码头工程项目建设规模保持不变,项目不再分期建设,拟整体实施建设1个7万吨级通用泊位和3个5万吨级多用途泊位,码头总长度为1210米,码头水工结构按7万吨散货船建设,配套建设相应的堆场、生产生活辅助设施等,项目设计年通过能力散货260万吨,件杂货420万吨,集装箱23.5万标箱。项目计划工期为3年,计划建设年限2022-2025年。
港航投资已与揭阳投控集团、中交四航局于2021年2月8日正式合资成立揭阳市大南海港务有限公司。项目资本金仍按照总投资的30%,调整后合资公司拟投资的揭阳南海通用码头工程和揭阳南海液体散货码头工程,两项工程总投资估算约30亿元,揭阳市大南海港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拟由6.09亿元调整为9亿元,其中港航投资出资额拟由3.3495亿元调整为4.95亿元,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仍采用分期缴纳的方式。
三、调整揭阳南海通用码头工程实施方案及投资履行的审议程序2022年12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揭阳港惠来沿海港区南海作业区通用码头工程实施方案及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揭阳港惠来沿海港区南海作业区通用码头工程实施方案及投资。
四、调整揭阳南海通用码头工程实施方案及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为适应揭阳市以及大南海石化工业区临港产业加快集聚发展的需要,推进揭阳南海通用码头工程整体实施建设的调整方案是十分必要的。实施方案调整后,本项目的投资计划在财务上可行,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在后续工程实施过程中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项目投资的控制,在营运期积极组织港口生产并注意控制成本,以达到预期的财务收益。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