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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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2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6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会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菁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票 ;反对: 0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2月27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票 ;反对: 0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是由于公司对外转让该被担保对象100%股权后的遗留业务所致,目前担保方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中,且相关交易对手方已出具反担保函,担保风险可控。本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2月27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票 ;反对: 0票;弃权: 0 票。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2月27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票 ;反对: 0票;弃权: 0 票。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准则以及上市公司有关要求的规定,且符合公司现状以及未来发展需要,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2月27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