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山东章鼓: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27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发行申请文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境内或境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作出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965号)批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4,000万股,募集资金净额为361,902,812元,已于2011年7月4日全部到账,到账日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

公司自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出具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省章丘鼓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