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海鸥住工”)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未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上述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相关内容详见2021年12月28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海鸥住工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9)。
在规定期限内,公司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投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期限已届满,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同时已将上述归还事项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