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因相关工作人员疏忽,公告中部分补助金额的单位出现差错,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序号 | 获得补贴单位 | 补助项目 | 补助金额(万元) | 补助依据 | 补助类型 |
1 |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 经营贡献奖励 | 3,190,800.00 | 公司与江苏省昆山市花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署的《投资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 | 与收益相关 |
2 | 东台珍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经营贡献奖励 | 1,130,000.00 | 公司与江苏省东台市南沈灶镇人民政府签订的协议书 | 与收益相关 |
3 | 西藏哈森商贸有限公司 |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奖励 | 941,700.00 | 西藏哈森商贸有限公司与拉萨市堆龙德庆县人民政府签订的协议 | 与收益相关 |
4 | 抚州珍展鞋业有限公司 | 社保补贴 | 53,718.40 | 抚府办发〔2021〕10 号 | 与收益相关 |
5 | 西藏哈森商贸有限公司成都第一分公司 | 稳岗补贴 | 84,600.00 | 成人社办发[2022]47号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5,400,818.40 |
更正后:
序号 | 获得补贴单位 | 补助项目 | 补助金额(元) | 补助依据 | 补助类型 |
1 |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 经营贡献奖励 | 3,190,800.00 | 公司与江苏省昆山市花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署的《投资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 | 与收益相关 |
2 | 东台珍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经营贡献奖励 | 1,130,000.00 | 公司与江苏省东台市南沈灶镇人民政府签订的协议书 | 与收益相关 |
3 | 西藏哈森商贸有限公司 |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奖励 | 941,700.00 | 西藏哈森商贸有限公司与拉萨市堆龙德庆县人民政府签订的协议 | 与收益相关 |
4 | 抚州珍展鞋业有限公司 | 社保补贴 | 53,718.40 | 抚府办发〔2021〕10 号 | 与收益相关 |
5 | 西藏哈森商贸有限公司成都第一分公司 | 稳岗补贴 | 84,600.00 | 成人社办发[2022]47号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5,400,818.40 |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公司对于上述更正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持续加强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审核校对工作,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特此公告。
哈森商贸(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