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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象股份:关于解散并清算注销与关联方投资设立的产业基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27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散并清算注销与关联方投资设立的产业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12月24日,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散并清算注销与关联方投资设立的产业基金的议案》,同意解散并清算注销无锡双象智慧体育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基金”、“基金公司”)。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无锡双象智慧体育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无锡市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无锡双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无锡双象智慧体育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8月2日和2016年8月24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2016年10月8日,无锡双象智慧体育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了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于2016年10月15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2017年3月15日,无锡双象智慧体育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完成了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手续,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内容详见于2017年3月21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20年5月28日,基金全体合伙人召开合伙人会议,会议决议通过了同意有限合伙人无锡市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退伙,2020年6月15

日,基金完成了上述退伙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

截至本公告日,基金公司的股权架构如下:

无锡双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实缴出资额人民币1000万元,占比 14.2857%;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人民币 6000万元,占比 85.7143%。

截至本公告日,基金无开展中的投资项目。

二、解散并清算注销基金的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散并清算注销与关联方投资设立的产业基金的议案》,同意解散并清算注销无锡双象智慧体育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由于基金公司的普通合伙人无锡双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双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属于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顾希红、刘连伟、王浩对本议案回避了表决,其他四名非关联董事均同意通过了本议案。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解散并清算注销基金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本次解散并清算注销基金的原因

基金公司目前暂无开展中的投资项目。经各投资方讨论认为,在目前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基金的实际情况下,基金公司难以寻找到合适的投资标的,加之公司聚焦主业发展,现结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经审慎考虑并与相关投资方协商决定解散并清算注销基金。

四、本次解散并清算注销基金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解散并清算注销基金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截至目前,基金无开展中的投资项目,本次解散并清算注销基金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且有利于公司加快回笼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解散并清算注销基金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基金所涉合伙协议等的规定,审议决策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截至目前,基金无开展中的投资项目,本次解散并清算注销基金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配置,符合公司整体经营战略。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解散并清算注销基金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解散并清算注销与关联方投资设立的产业基金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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