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5 证券简称:联得装备 公告编号:2022-085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大信进行了充分沟通,大信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信2021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9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人 | 被诉(被仲裁)人 | 诉讼(仲裁)事件 | 诉讼(仲裁)金额 | 诉讼(仲裁)结果 |
投资者 | 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 | 2014年报 | 预计4500万元 |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
投资者 | 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等 | 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 | 80万元 |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14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债务的15%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建军,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2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胡荣军,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龙湖川,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家。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较上一期未发生变化。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大信自2019年度至2021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在上述年度均发表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安排及工作计划等情况,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大信、立信进行了沟通说明,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双方已积极做好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立信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为该所诚信状况良好,并且完全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需求,同意本次变更事宜并聘请立信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公司拟聘任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诚信状况良好,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需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是基于公司实际发展的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拥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