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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城交: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23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2年12月23日(星期五)14:30

2、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二区9栋B-10层1号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张晓春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40,483,1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08,000,000股的67.540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09,2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08,000,000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的52.5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1,283,1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08,000,000股的15.0400%。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83,1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08,000,000股的0.040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人共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08,000,000股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83,1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08,000,000股的0.0400%。

(三)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陈阳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40,403,7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3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7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628%。

陈阳升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林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40,40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7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6682%。

林涛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吕国林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40,40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3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508%。

吕国林女士为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黎木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40,403,7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35%。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7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544%。

黎木平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潘同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40,403,7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35%。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7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520%。

潘同文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选举彭万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40,403,7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35%。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7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628%。

彭万红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选举涂子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40,406,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5%。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9392%。

涂子沛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选举谭国威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40,403,7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35%。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71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628%。

谭国威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段仲渊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40,40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35%。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508%。

段仲渊先生当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0,41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0%;反对66,0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5697%;反对66,0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9.43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关于公司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袁月云、綦敏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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