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22年12月21日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12月23日在本行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行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13人(包括独立董事5人),董事长谢永林,董事蔡方方、郭建、杨志群、郭世邦、项有志、杨军、艾春荣、郭田勇和杨如生共10人到现场或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参加了会议。执行董事胡跃飞因事不能参加会议,委托执行董事郭世邦行使表决权;非执行董事陈心颖因事不能参加会议,委托非执行董事谢永林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蔡洪滨因事不能参加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杨如生行使表决权。
本行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长邱伟,监事车国宝、王春汉、王松奇、韩小京、孙永桢和邓红到现场或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本行董事长谢永林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不良资产核销及处置业务授权调整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平安银行恢复和处置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长谢永林、董事陈心颖和蔡方方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杨军、艾春荣、郭田勇、杨如生和蔡洪滨一致同意本议案。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