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于2022年12月
23日作出《民事裁定书》((2022)京01破285号之二),裁定确认《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
? 鉴于《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在本公告披露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
2022年12月23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2)京01破285号之二),北京一中院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整情况概述
2022年11月7日,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公司债权人安徽子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8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13)。
2022年12月8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披露的《关
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27)和《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28)。2022年12月8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2)京01 破 285 号),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29)。
2022年12月23日,公司向管理人提交了《关于<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并向北京一中院提交了申请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重整程序的《申请书》,同日,管理人向北京一中院提交了《关于<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报告了管理人监督公司执行《重整计划》的相关情况,认为公司《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提请北京一中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重整程序。
2022年12月23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2)京01破285号之二),确认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
二、《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北京一中院认为:《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114 条第三款规定,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管理人等利害关系人申请,作出重整程序终结的裁定。本案中,博天环境已于重整计划规定的执行期限内,在管理人的监督下完成重整计划的执行工作,博天环境向本院申请确认该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重整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1、确认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2、终结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三、重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重整程序,公司将化解目前面临的债务危机,减轻历史包袱,维持上市地位,并引入重整投资人提供增量资源。重整完成后,公司将保留和优化存量业
务,加强内部管理与控制,降低经营成本和费用,逐步改善公司经营状况,并适时发力新赛道,拓展新业务,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本次重整将会对公司2022年度期末净资产和净利润产生重大积极影响,具体数据以公司经审计的2022年年度报告为准。
四、风险提示
1、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母净资产为负,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1)鉴于《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在本公告披露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2)若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最终为负值或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仍将有可能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2、因公司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2021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同时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法院已裁定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改善经营状况,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