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完成及部分募集资金账
户转为一般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81号)的批准,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于2015年12月18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1,668,351股,发行价为人民币9.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99,999,991.39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6,880,000.00元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3,119,991.3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12月18日出具上会师报字(2015)字第4004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07年10月22日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
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序号 | 开户行 | 账号 | 状态 |
1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滨江支行 | 696168791 | 已注销 |
2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 | 8110201013400171356 | 已注销 |
3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花木支行 | 11014877918002 | 已转为一般户 |
三、本次注销及转为一般账户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深圳坪山商业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2,507.75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目前,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滨江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的募集资金已经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专户余额为零,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花木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已按照上述会议决议进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账户后续存在使用可能,故不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转为一般账户使用。根据《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经办理完毕上述三个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和转为一般账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上述银行就募集资金专户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