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粤水电: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24

- 1 -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一)(三)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2月23日14:30;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水电广场A-1商务中心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505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2 -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彦辉先生因公无法主持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总经理卢大鹏先生主持会议;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10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55,917,23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7.921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52,958,904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7.6756%,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51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958,32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461%,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89%。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林广喜先生因家中有事请假无法出席会议,授权委托证券部总经理朱朝阳先生代为作会议记录。受疫情影响,公司部分独立董事、监事通过公司视频会议系统以视频方式参会。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公司视频会议系统以视频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3 -

(一)关于修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453,500,7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700%;反对2,315,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080%;弃权10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4,907,8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0514%;反对2,31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3679%;弃权10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807%。

2.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454,858,7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78%;反对95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01%;弃权10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1%。

2.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聘请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454,925,2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24%;反对91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09%;弃权7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 4 -

0.01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6,332,3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2739%;反对916,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879%;弃权7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381%。

2.表决结果:通过。

(四)关于投资建设粤水电巴楚县200万千瓦光储一体化项目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454,959,3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99%;反对90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90%;弃权5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1%。

2.表决结果:通过。

(五)关于为新疆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454,755,5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52%;反对1,10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33%;弃权5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5%。

2.表决结果:通过。

该项属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 5 -

(六)关于为巴楚县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454,753,5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48%;反对1,10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33%;弃权5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0%。

2.表决结果:通过。

该项属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寅荷、吴伊璇。

(三)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粤水电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6 -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