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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灵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24

证券代码:301168 证券简称:通灵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0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16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2月23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何慧女士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逐项审议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议案,决议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与会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54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8%。本事项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于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满十二个月之日(即2023年1月11日)起实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表决情况:无。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致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6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6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要求的投资产品,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负责现金管理业务的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表决情况:无。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开展总额不超过10,000万美元、单笔金额不超过800万美元或等价货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在该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行使该项业务决策权并签署相关远期结售汇协议等法律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风险,有利于保证公司盈利的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回避表决情况:无。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发展需要,公司计划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申请的综合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业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该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表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取得适当的授信额度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和新业务的快速布局,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具有积极的作用。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够有效防范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表决情况:无。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用自有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及长期存款产品进行质押,质押总额十二个月不超过12亿元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货款,从而增加银承结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负责理财业务的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本次将自有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及长期存款产品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货款,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求,有助于公司后续的资金使用规划和更好地支持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资金

计划安排,对公司资金管理、经营运作起到一定的积极推动作用。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表决情况:无。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变更实施方式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经营需要,为优化项目布局,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更好的回报投资者,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光伏接线盒技改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江苏恒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实施方式由“利用自有土地以及租赁全资子公司土地建设厂房”变更为“利用自有土地建设厂房”。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新增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变更实施方式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和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实质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表决情况:无。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秦真全先生因职务变动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生效后将继续在公司任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秦真全先生辞去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后,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的情形,故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出新任监事之前,秦真全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鉴于秦真全先生的辞任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监事会同意提名推荐张霄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张霄汉先生的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监事的任职规定。

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回避表决情况:无。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12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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