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就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提案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经认真审阅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等资料,我们认为,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学历、专业经历能够满足其岗位职责的需求。同意何毅敏先生、王靖宇先生、张震先生、张仁维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刘耀辉先生、王艳华女士、张功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刘耀辉 王艳华 张功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