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2年12月16日以书面形式提交全体董事。
2. 本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3日以书面方式召开。
3.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
4.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与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冯坚先生为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2年12月23日,公司董事会收到非执行董事王红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红军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非执行董事、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核安全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推荐冯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有关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推荐冯坚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其非执行董事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会同时同意,冯坚先生自其委任获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同时担任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和核安全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详情及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有关意见于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于深圳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审议有关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非执行董事委任等议案。
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将另行发布。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