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正川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8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计4,05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5,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971,226.42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8,028,773.5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字[2021]8-1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投资项目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 进度 |
1 | 中硼硅药用玻璃生产项目 | 36,802.88 | 23,859.78 | 64.83% |
2 | 中硼硅药用玻璃与药物相容性研究项目 | 3,000.00 | 430.78 | 14.36% |
合计 | 39,802.88 | 24,282.56 | - |
三、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拟将募投项目“中硼硅药用玻璃生产项目”的完工日期从2022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4年6月30日;将募投项目“中硼硅药用玻璃与药物相容性研究项目”的完工日期从2023年8月15日调整至2024年6月30日。
四、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一)中硼硅药用玻璃生产项目
该项目实施过程中,进口设备因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周期较长,部分设备还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时部分货款也尚未达到相应的支付节点,因此整体项目进度较计划延期。
(二)中硼硅药用玻璃与药物相容性研究项目
公司自产中硼玻管投产后,目前产品还在持续推广期,与客户药物的相容性试验也在持续推进,因此本项目还在继续进行中;同时公司实验室检测能力增强,能自主开展相容性试验,相容性试验成本相对节约。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审慎研究论证后对上述项目到期时间进行优化调整。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中硼硅药用玻璃生产项目”的完工日期从2022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4年6月30日;将募投项目“中硼硅药用玻璃与药物相容性研究项目”的完工日期从2023年8月15日调整至2024年6月30日。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及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宜。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本次延期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
六、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专项意见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后:
1、正川股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本次延期的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正川股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以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也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等相关规定。
保荐机构对正川股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