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
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本公司特此承诺如下:
本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