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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力锂能: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23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拟制定公司第三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于2022年12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公司非独立董事不单独领取董事薪酬,而是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制度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9万元/年/人(税前)。

(二)监事薪酬方案公司监事不单独领取监事薪酬,而是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除监事外的其他职务的薪酬标准领取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综合评定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年度统一结算;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须提交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1、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2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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