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决定修订以下内控制度,具体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第一百一十九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 第一百一十九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五)提名总经理人选; (六)提名进入控股、参股企业董事会的董事人选; (七)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八)本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提名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人选; (五)提名进入控股、参股企业董事会的董事人选; (六)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七)本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
第一百三十五条 公司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其他负责管理人员; (八)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工作,列席董事会会议,向董事会汇报工作,并根据总经理职责范围行使职权。 | 第一百三十五条 公司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其他负责管理人员; (八)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九)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工作,列席董事会会议,向董事会汇报工作,并根据总经理职责 |
范围行使职权。
二、部分制度修订情况
本次修订的主要制度如下:
序号 | 制度名称 | 类型 | 备注 |
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修订 |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修订 |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上述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