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特别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2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香港金钟道88号太古广场香港万豪酒店会议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684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684 |
其中:A股股东人数 | 599 |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港股) | 85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852,418,218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 1,852,418,218 |
其中:A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365,087,967 |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港股) | 1,487,330,251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28.735247 |
普通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28.735247 |
其中:A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5.663350 |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23.071897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仅适用于A股股东)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移动有限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以下简称“《组织章程细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杰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和信息披露境内代表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信息披露境内代表黄杰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实际控制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增持计划延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364,942,867 | 99.960256 | 144,500 | 0.039580 | 600 | 0.000164 |
港股 | 1,485,257,059 | 99.860610 | 2,068,556 | 0.139078 | 4,636 | 0.000312 |
普通股合计 | 1,850,199,926 | 99.880249 | 2,213,056 | 0.119468 | 5,236 | 0.000283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现将本次股东大会中,本公司A股股东中持股比例为5%以下的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管除外)表决情况披露如下: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实际控制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增持计划延期的议案 | 364,942,867 | 99.960256 | 144,500 | 0.039580 | 600 | 0.000164 |
注:上表百分比例为A股中小股东相关投票数量/出席会议的A股中小股东和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控股股东中国移动香港(BVI)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按相关规定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巍、康娅忱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及《组织章程细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