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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华内镜: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23

证券代码:688212 证券简称:澳华内镜 公告编号:2022-070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及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相关议案。章程及部分制度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促进规范运作,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修订前修订后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包含4名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含4名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
第一百二十八条 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本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本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的其他事项。第一百二十八条 战略委员会由四名董事组成,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本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本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及相关法律法规中涉及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
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3名股东代表和2名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会中的股东代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2名股东代表和1名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会中的股东代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公司章程》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2项制度进行了修订。以上制度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管理制度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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