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2日以现场及网络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12日以邮件及电话形式送达。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弋才伟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集及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监事会意见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制定有利于保障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与规范运行,且其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对激励对象具有激励约束效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