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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股份: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23

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22-104转债代码:113646 转债简称:永吉转债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自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6日(每日9:30-11:30,13:00-16:0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薛军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1月9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征集人基本信息与持股情况

独立董事薛军,1972年7月生,硕士学历,曾任安顺理想律师事务所律师、贵州辅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职于上海中联(贵阳)律师事务所,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21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薛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亦不存在股份代持等代他人征集的情形。

(二)征集人利益关系情况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事项

(一)征集内容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月9日14点3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月9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2、会议地点: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观山东路198号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以上议案由2022年12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提交,董事会决议公告于2022年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上披露。

(二)征集主张

征集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对《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理由: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可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助推公司战略目标落地,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征集方案

1、征集对象为:截止2022年12月3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2、征集时间:本次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时间为: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6日(每日9:30-11:30,13:00-16:00)

(三)征集程序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观山东路198号

收件人: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1-86607332

邮政编码:550001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4、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7、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薛军2022年12月23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薛军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单位委托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量: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委托股东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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